万丰股份(60317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红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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