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603051):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前述已审议的4.0亿元(含本数)基础上,增加委托理财额度2.5亿元,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为6.5亿元(含本数)。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6.5亿元(含本数),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增加额度后的委托理财情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相关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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