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集团(601568):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5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俊良、孙志忠、薛海龙回避表决,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孙俊良均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陕煤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687785 成立时间:2004年 2月 1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 636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琪 注册资本:1,018,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陕煤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 7,158.68亿元,净资产为2,470.4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5.49%;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293.62亿元,实现净利润 328.44亿元。 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洁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25671304988 成立时间:2011年 1月 24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海则庙乡郭家峁村 法定代表人:邢勇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新元洁能 10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新元洁能经审计总资产为 379,932.69万元,净资产为68,265.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2.03%;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91,022.61万元,实现净利润 109.36万元。 公司与新元洁能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新元洁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新元洁能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能源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694924805N 成立时间:2009年 10月 1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进峰 注册资本:139,934.67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半焦(兰炭)、煤焦油、焦炉尾气、电石及电力、石灰产品、硫酸铵、石灰石粉(脱硫剂)、生石灰粉(脱硫剂)、碳材除尘粉、氧化镁等的生产与销售及相关废旧物资的销售;进出口贸易;煤化工技术的研发及煤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能源发展4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神木能源发展经审计总资产为 328,501.18万元,净资产为 230,240.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9.91%;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26,769.15万元,实现净利润 12,884.76万元。 公司与神木能源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能源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能源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电化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562219223W 成立时间:2010年 9月 1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草垛山村 法定代表人:刘伏生 注册资本:46,706万元 经营范围:电石、水泥、建材、型煤、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供热;混煤分离筛选;块煤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大数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电化发展59.17%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神木电化发展经审计总资产为 232,630.06万元,净资产为-17,312.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7.44%;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25,022.79万元,实现净利润-26,183.46万元。 公司与神木电化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电化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电化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秦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数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秦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C4U4F7XD 成立时间:2022年 12月 10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六路与航拓路十字东南丝路慧谷商业街区 1号楼 4层 C409-D04 法定代表人:孙正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秦岭数科 42%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秦岭数科经审计总资产为 306,128.73万元,净资产为12,759.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83%;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76,962.45万元,实现净利润-2,240.59万元。 公司与秦岭数科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秦岭数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秦岭数科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天元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76632501XX 成立时间:2005年 8月 25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杨旭 注册资本:21,45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炼焦;煤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神木天元化工 45%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神木天元化工经审计总资产为 380,984.98万元,净资产为 136,293.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4.23%;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13,243.03万元,实现净利润-33,264.08万元。 公司与神木天元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天元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天元化工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富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794117621M 成立时间:2006年 11月 6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元南路 法定代表人:王升龙 注册资本:2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质燃料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富油 55%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神木富油经审计总资产为 458,488.62万元,净资产为-147,959.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32.27%;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53,936.24万元,实现净利润-16,524.85万元。 公司与神木富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富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富油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化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0MA708M1D63 成立时间:2017年 12月 6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汇源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会民 注册资本:1,254,8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装箱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榆林化学 10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榆林化学经审计总资产为 3,238,157.98万元,净资产为884,17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2.70%;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40,430.22万元,实现净利润 3,171.52万元。 公司与榆林化学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榆林化学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榆林化学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九)善美保理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8HA76Y 成立时间:2017年 9月 2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 8层 0806-136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燕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善美保理 10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善美保理经审计总资产为 569,016.31万元,净资产为117,579.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9.34%;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2,655.07万元,实现净利润 3,884.91万元。 公司与善美保理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善美保理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善美保理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98794107W 成立时间:2012年 7月 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杨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55.6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4,780,054.71万元,净资产为456,748.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0.44%;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6,060.80万元,实现净利润 44,668.48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一)恒源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52298905 成立时间:1998年 1月 10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 3号恒源集团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李世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恒源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 1,227,093.17万元,净资产为1,103,949.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4%;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16,296.29万元,实现净利润 241,167.61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孙恒为公司董事孙俊良之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二)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电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88044835 成立时间:2001年 4月 2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神府经济开发区神树塔小区 法定代表人:曹宇鹏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电石、硅铁、白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电化 10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恒源投资电化经审计总资产为 43,059.91万元,净资产为 77,061.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8.00%;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4,179.57万元,实现净利润 83,969.45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电化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电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电化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三)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界热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35348921D 成立时间:2002年 11月 7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礼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供热;煤炭、兰炭的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与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环保材料与设备、电线电缆、机电设备、电厂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锦界热电 10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锦界热电经审计总资产为 38,133.23万元,净资产为31,022.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8.65%;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9,278.98万元,实现净利润 5,141.05万元。 公司与锦界热电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锦界热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锦界热电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四)香水河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县香水河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984015773 成立时间:2009年 9月 27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黄土庙村香水河路 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神府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香水河矿业 10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香水河矿业经审计总资产为 140,344.94万元,净资产为113,873.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8.86%;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0,698.64万元,实现净利润 61,937.33万元。 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香水河矿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香水河矿业为公司董事孙志忠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五)精益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MA703AYG0F 成立时间:2016年 8月 8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常懿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铁合金冶炼;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益化工 35.50%股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精益化工经审计总资产为 543,416.46万元,净资产72,578.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6.64%;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1,864.08万元,实现净利润-26,384.55万元。 公司与精益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精益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精益化工为公司董事孙志忠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和设备、接受工程劳务和综合服务,与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与善美保理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善美保理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与香水河矿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与精益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该等交易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陕煤集团(含陕煤集团所属企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间就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生产辅助服务进行互供,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陕煤集团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电石、电煤、块煤、焦煤、白灰、与氯碱生产有关的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信息系统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公司向陕煤集团提供聚氯乙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2)生产辅助服务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维修及保养服务、委托销售、商品期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职工培训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及其它相关或类似产品及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 1月 1日。 2.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恒源投资(含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下同)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恒源投资与公司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恒源投资向公司提供电石、原煤、块煤、蒸汽、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恒源投资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 1月 1日。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对公司提供担保;4)吸收公司的存款;5)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6)为公司办理票据签发、承兑及贴现服务;7)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向公司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承销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债券;10)办理经批准的保险经纪业务;11)提供公司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服务;12)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13)其他服务: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协议有效期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 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3)财务公司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4)2024年 1月 1日。 4.公司与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善美保理向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善美保理向公司提供的保理服务内容为:善美保理建设并运营“善美 E融”平台,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在“善美 E融”平台向其供应商开立单笔或多笔基于双方合同项下应付账款的电子信用凭证(以下简称“善美融单”)。善美融单到期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供应商作为善美融单持有人可将其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向善美保理申请善美融单融资;善美融单到期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善美 E融”平台的通知按时足额向善美融单持有人支付应付账款。 (2)善美保理在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业务时,承诺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商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融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浮动。 (3)协议有效期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 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3)善美保理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4)2024年 1月 1日。 5.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 依据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香水河矿业向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香水河矿业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面煤、原煤、块煤、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香水河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 1月 1日。 6.公司与精益化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 依据公司与精益化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精益化工向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精益化工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原煤、块煤、甲醇、氨水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精益化工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 1月 1日。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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