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600505):西昌电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8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公司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刘毅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邝伟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01关于选举查中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1.02关于选举谭书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1.03关于选举王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1.04关于选举贾巴书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元航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建涛、马胤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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