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数控(688697):纽威数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4-024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期中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化项目”“研发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 8月 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666,700股,发行价格为 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616,583,585.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44,279,959.6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303,625.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9月 13日全部到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9 月 14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第 0011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三期中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化项 目”、“研发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本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 3:以上数据尾差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三期中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化项目”“研发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期中高端数控机床产业 化项目”、“ 研发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结项, 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三期中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化项目”“研 发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纽威数控(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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