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688536):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8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德军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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