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汉马(600375):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12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 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 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根据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4年度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采购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5,000.00万元增加至 30,700.00万元,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 180.00万元增加至240.00万元,向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160,000.00万元增加至 310,000.00万元,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120,000.00万元增加至 133,000.00万元,向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增加至 12,700.00万元。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 890.00万元,新增 2024年度关联方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智行”)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50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根据公司 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岛实业”)、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智芯”)、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醇氢”)、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孚科技”)、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速物流”)、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 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本次新增 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新增 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4年度向山西吉利采购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5,000.00万元增加至30,700.00万元,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180.00万元增加至 240.00万元,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60,000.00万元增加至 310,000.00万元,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120,000.00万元增加至 133,000.00万元,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增加至12,700.00万元。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新增 2024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 890.00万元,新增 2024年度关联方绿色智行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727,740.00万元;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轩孚科技、吉速物流、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 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 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日
本次增加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年度半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2024年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下半年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现根据公司 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轩孚科技、吉速物流、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 0.5%且在 300.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利商用车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16年 2月 1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12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吉利集团(宁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商用车集团 99.9%的股权,宁波翊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吉利商用车集团 0.1%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技术研发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吉利商用车集团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0年 9月 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 11月 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专门从事商用车运力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 1月 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 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制造、销售的企业。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山西吉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18年 9月 5日 (4)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吉利路38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改装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汽车技术咨询;经销:建材、五金产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四川商用车持有山西吉利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山西吉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山西吉利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山西吉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山西吉利专业从事商用车的生产与销售,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生产能力和健全的团队。山西吉利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铭岛实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24,997.5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黄勇 (3)成立日期:2011年 11月 15日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 88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汽车轮毂制造;箱包制造;箱包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持有铭岛实业 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铭岛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铭岛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铭岛实业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铭岛实业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远程商用车研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21年 7月 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号 1号楼 62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研发 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研发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开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远程商用车研发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2年 7月 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 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 223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天津醇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科技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新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科技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阳光铭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 12月 1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782号 1幢 15楼 15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阳光铭岛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阳光铭岛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阳光铭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阳光铭岛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阳光铭岛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阳光铭岛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湖州智芯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3年 2月 16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欣康路 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湖州智芯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湖州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湖州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智芯是一家专业从事于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团队。湖州智芯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一)海南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王彦彬 (3)成立日期:2022年 9月 6日 (4)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 B0722-1地块(秀英区石山镇美安四街 2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机动车改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情况:吉利商用车集团持有海南远程商用车 75%的股权,海口国家高新区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远程商用车 25%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海南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海南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海南远程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海南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二)天津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 5月 23日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 150号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商用车集团持有天津远程商用车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远程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机动车生产、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天津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三)天津醇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4年 5月 21日 (4)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 2010-6号(天津嘉和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654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轮胎销售;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智通持有天津醇氢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醇氢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醇氢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醇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醇氢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能源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批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天津醇氢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四)轩孚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余瑾 (3)成立日期:2017年 3月 16日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 999号 1幢 801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变速器有限公司持有轩孚科技 88%的股权、杭州谷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轩孚科技 12%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轩孚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轩孚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轩孚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轩孚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五)吉速物流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淦家阅 (3)成立日期:2019年 12月 17日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辽河路商务大厦 1幢 1018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吉速物流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速物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速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速物流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健全的服务团队。 吉速物流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六)枫华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阳 (3)成立日期:2003年 4月 22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782号 1幢 130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鞋帽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销售代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渔具销售;服装辅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妆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乐器批发;模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省李书福公益基金会持有枫华科技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枫华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枫华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枫华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服装批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枫华科技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七)醇氢绿动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兴建 (3)成立日期:2023年 3月 2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绿荫路 618号研发车间 310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认证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浙江绿动醇氢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绿动 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醇氢绿动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醇氢绿动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绿动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绿动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绿动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八)绿色智行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45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东辉 (3)成立日期:2022年 6月 9日 (4)住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 136号 12#、17#、18#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绿色智行 99.9929%的股权、杭州吉利智能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绿色智行 0.0071%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绿色智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绿色智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绿色智行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开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绿色智行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 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4年度向山西吉利采购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0万元增加至30,700.00万元,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 180.00万元增加至 240.00万元,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160,000.00万元增加至 310,000.00万元,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120,000.00万元增加至 133,000.00万元,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增加至12,700.00万元。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 890.00万元,新增 2024年度关联方绿色智行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 727,740.00万元。 根据公司 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轩孚科技、吉速物流、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轩孚科技、吉速物流、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 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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