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汉马(600375):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0:30:28 中财网
原标题:*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12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4年度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0万元增加至30,700.00万元,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180.00万元增加至240.00万元,向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60,000.00万元增加至310,000.00万元,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3,000.00万元,向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增加至12,700.00万元。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890.00万元,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727,740.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胡利峰先生、叶维列先生、贾春祥先生回避表决。)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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