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601600):中国铝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 鉴于近期公开的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并经综合考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改聘安永华明及安永为公司2024年度之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曾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安秀艳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安秀艳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及房地产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芳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制造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经考量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公司2023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17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基于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内容,公司2024年度改聘安永华明及安永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5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18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3年度降低人民币 212万元。 前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开的有关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并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改聘安永华明及安永为公司2024年度之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 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事项,同意公司改聘安永华明和安永为公司 2024年度之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因此,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公司改聘安永华明及安永为公司2024年度之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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