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600111):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会议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宁波招宝磁业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新 公司建设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三名)。因前期一名监事离任,监事会现在任监事六名(其中职工监事三名),需补选一名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提名赵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对赵梅女士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能力和资格。 监事会同意赵梅女士作为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赵梅女士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履行监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赵梅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梅,女,1979年8月出生,2003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 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13年6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包钢(集 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派驻物资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办;2018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2023 年12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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