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600111):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 14人,实际参会董事 14人。会议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宁波招宝磁业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新 公司建设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健全完善公司ESG管理体系,规范ESG管理工作,完善ESG工 作机制,提升ESG管理实践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北方稀土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同时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国务院国资委《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等指 引文件,制定了《北方稀土ESG指标管理体系》,作为明确部门职责、满足监管、实施监督、编制报告、开展对标和日常管理的支持文件。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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