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001324):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以下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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