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1:25:32 中财网
原标题:吉电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 9人,实参会董事 8人。独立董事金华先生
因公无法出席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潘桂岗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4年第
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三
季度报告》(2024-086)。

(二)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87)。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两
周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项目单位签订监管协议。

(四)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
批四期450兆瓦光伏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 450兆瓦光伏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盛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电(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 45 0兆瓦光伏
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 234,502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动态总投资的 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资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项目的公告》(2024-088)。

(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4年 11月 14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为 2024年 11月 7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2024-08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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