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力思(60380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 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适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券商、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及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布局资产。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一)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已严格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交易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实施和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和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发行主体及优质的发行产品,审慎评估每笔投资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投资产品前,公司将对投资风险进行事前评估,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投资产品的品种和期限,通过适当地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降低投资风险。投资产品后,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或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关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相关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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