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10月 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汪士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8.35元/份调整为 8.1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等待期已届满,结合公司 2023年度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 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54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前述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内安排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本次注销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784,440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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