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4-11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2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9人,代表股份 1,019,712,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207%(公司剔除回购账户总股本 18,196,383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631,481,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2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16人,代表股份 388,230,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8人,代表股份 388,300,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53%(公司剔除回购账户总股本 18,196,383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70,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6人,代表股份 388,230,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1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并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6,65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91%;反对 12,942,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92%;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23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61%;反对 12,942,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30%;弃权 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并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5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2%;反对 12,91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6%;弃权1,745,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9,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3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42%;反对 12,91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2%;弃权 1,745,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9,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02 《发行证券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5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9%;反对 12,91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9%;弃权1,735,2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4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61%;反对 12,91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0%;弃权 1,735,2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03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8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51%;反对 12,910,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1%;弃权1,720,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1,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6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19%;反对 12,910,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49%;弃权 1,720,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1,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04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96%;反对 12,91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2%;弃权1,775,7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74%;反对 12,91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53%;弃权 1,775,7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05 《基础股份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5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0%;反对 12,910,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1%;弃权1,743,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4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63%;反对 12,910,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48%;弃权 1,743,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06 《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4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9%;反对 12,913,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4%;弃权1,751,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3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34%;反对 12,913,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56%;弃权 1,751,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07 《GDR与基础证券 A股股票的转换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4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2%;反对 12,925,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5%;弃权1,746,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2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6%;反对 12,925,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86%;弃权 1,746,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8%。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08 《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0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76%;反对 12,920,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1%;弃权1,787,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59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23%;反对 12,920,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5%;弃权 1,787,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09 《GDR与基础 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3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09%;反对 12,927,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8%;弃权1,747,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2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08%;反对 12,927,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92%;弃权 1,747,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10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5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1%;反对 12,912,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3%;弃权1,749,8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3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41%;反对 12,912,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53%;弃权 1,749,8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11 《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5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3%;反对 12,90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9%;弃权1,751,4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6,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4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45%;反对 12,90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44%;弃权 1,751,4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6,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12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5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3%;反对 12,90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0%;弃权1,750,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4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44%;反对 12,90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47%;弃权 1,750,8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2.13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5,05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4%;反对 12,90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7%;弃权1,752,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64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48%;反对 12,90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39%;弃权 1,752,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境外发行 GDR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发行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169,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1%;反对 9,86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8%;弃权673,8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758,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50%;反对 9,86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5%;弃权 673,8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的发行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170,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3%;反对 9,8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8%;弃权672,3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759,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53%;反对 9,86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6%;弃权 672,3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168,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0%;反对 9,867,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7%;弃权676,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75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46%;反对 9,867,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2%;弃权 676,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164,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56%;反对 9,87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9%;弃权677,5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753,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6%;反对 9,87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9%;弃权 677,5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5%。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4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04%;反对 9,52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9%;弃权771,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0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88%;反对 9,52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5%;弃权 771,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新增境内基础 A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163,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56%;反对 9,870,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0%;弃权677,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75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5%;反对 9,870,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21%;弃权 677,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4%。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8,760,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60%;反对 10,459,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57%;弃权492,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349,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96%;反对 10,459,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36%;弃权 492,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 GDR并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94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25%;反对 9,61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1%;弃权147,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536,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54%;反对 9,61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66%;弃权 147,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406,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22%;反对 18,81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5%;弃权8,486,3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0,99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679%;反对 18,81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66%;弃权 8,486,3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9,247,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31%;反对 19,729,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8%;弃权734,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36,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98%;反对 19,729,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10%;弃权 734,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13.01 《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6,15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9%;反对 1,500,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2%;弃权2,058,9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1,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741,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3%;反对 1,500,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5%;弃权 2,058,9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1,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13.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639,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036%;反对 106,97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906%;弃权2,098,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1,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228,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103%;反对 106,97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92%;弃权 2,098,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1,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05%。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13.03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64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040%;反对 106,973,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905%;弃权2,095,4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3,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23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113%;反对 106,973,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91%;弃权 2,095,4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3,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13.04 《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647,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043%;反对 106,972,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905%;弃权2,092,5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1,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235,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122%;反对 106,972,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89%;弃权 2,092,5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1,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13.0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711,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107%;反对 106,91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5%;弃权2,089,1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1,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300,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289%;反对 106,91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331%;弃权 2,089,1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1,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江文、郑旭超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