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2:01:17 中财网
原标题:乐歌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姜艺及其一致 麗晶(香港)國際有限公司、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姜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稀释超过1%。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6,666,666股股票。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将于 2024年 11月 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314,641,954股增加至341,308,620股。

本次发行后,结合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上市及实际控制人姜艺女士于 2024年 6月 18日起实施增持计划,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姜艺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合计增加 427.53万股,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丽晶电子、姜艺、项乐宏、麗晶(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麗晶國際”)、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才投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6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乐歌股份股票代码300729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丽晶电子0-1.77% 
项乐宏先生(A股)333.330.66% 
姜艺女士(A股)94.20.06% 
麗晶國際0-1.33% 
聚才投资0-0.5% 
合计427.53-2.88% 
本次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 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项乐宏持有股份1171.49623.751504.82954.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2.87410.94292.87410.86
 有限售条件股份878.62212.811211.95543.55
姜艺持有股份830.28242.65924.48242.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7.57060.66231.12060.68
 有限售条件股份622.71181.99693.36182.03
宁波丽晶电子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618.937821.166618.937819.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618.937821.166618.937819.3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麗晶(香港) 國際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80.102815.924980.102814.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80.102815.924980.102814.5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宁波聚才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53.86505.931853.86505.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53.86505.931853.86505.4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项乐宏先生本次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此前 作出的意向和计划一致。 姜艺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交易买入公司股份,与此前 作出的意向与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 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 买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艺女士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如有所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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