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科技(43056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430564 证券简称:天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和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87元/股调整为3.71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监管指引第3 号》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二、对《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第二个行权期的468,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2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38,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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