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兆点胶(87372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兆点胶”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卓兆点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卓兆点胶本次北交所发行上市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2,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32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8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5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654,036.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1,665,963.68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执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卓兆点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卓兆点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