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00282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2:10:54 中财网
原标题:贝肯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5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任独立董事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自2018年11月18日起开始任职,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简历见附件。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黎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杜晨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黎春:女,1978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财务管理博士。

2003年7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1月至今任恩威医药独立董事。

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杜晨光:男,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物理化学博士。

2010年 7月至 2015年 5月任北京宏源达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8月任九合产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服务部负责人;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科九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科源慧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科源慧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 9月至今任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7月至今任北京中科智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杜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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