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2:15:27 中财网
原标题:富恒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10月 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参会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增加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 2024年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3年。授信品种为一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3年。授信品种为一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及反向无追索保理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及反向无追索保理等。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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