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002187):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9日下午 16:0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晖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3)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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