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835640):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102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 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3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28万元,本期审计收费 25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0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71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89亿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8亿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4家(含H股)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1亿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0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 12月 27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国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 12月 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2次。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5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航空工业集团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3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航空工业集团提供审计服务,2021-2023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最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5万元。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8万元。 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会委员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沟通与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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