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002421):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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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2:30: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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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达实智能: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
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5 深圳
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
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达实智能”)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 ESG管理职责等内容。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刘磅先生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王东先生(独立董事)、吕枫先生担任委员。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 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调整情况,公司拟将原《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并进行修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
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
|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需要设立战略发展、提名、薪
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议事程序、
职责等事项进行规定。 |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需要设立战略及可持续发展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议事程序、职
责等事项进行规定。 |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
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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