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002421):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2:30:33 中财网
原标题:达实智能: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实智能”)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 ESG管理职责等内容。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刘磅先生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王东先生(独立董事)、吕枫先生担任委员。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 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调整情况,公司拟将原《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并进行修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

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需要设立战略发展、提名、薪 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议事程序、 职责等事项进行规定。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需要设立战略及可持续发展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议事程序、职 责等事项进行规定。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