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12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6、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拥有合伙人(股东)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天健(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2023年度天健为706家上市公司(含A、B股)提供年报审计项目,收费总额为7.2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4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半(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素军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章伟杰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服务收费主要以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基础计算。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信永中和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天健进行了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并且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本次变更事宜并聘请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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