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300484):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3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因该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根据《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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