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301139):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元道通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4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69,18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5,182,616.17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7月 4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210234”《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18.2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22,256.1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0月22日,上述资金已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进行。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出现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建忠 乔军文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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