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300097):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0:02:57 中财网
原标题:智云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公司与立信中联的合同期限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履行公司邀请招标程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拟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杨州,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0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2023年度,立信中联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中联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公司与立信中联的合同期限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履行公司邀请招标程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拟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理由充分恰当,变更程序合理合规。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拟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中联已经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监事会认为大信具有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以及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变更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季度会议决议;
4、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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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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