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68833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4年 5月修订)》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确保公司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舆情管理内容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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