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0023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维也利)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亚制程 股票代码:002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锦寓路666号名汇大厦6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降至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亚制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注:因四舍五入所致,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106,976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213,952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减持4,865,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毕本轮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本轮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期间内按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其所持有新亚制程股份,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亚制程30,4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95264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亚制程股份25,534,800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8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燕道宣 2024 年 10 月 2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新亚制程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燕道宣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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