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600025):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4-058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夏爱东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