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紧跟新媒体发展趋势,加强舆情应对管理能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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