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澳柯玛(600336):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0:51:58 中财网
原标题: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4-04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 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了14,200万元的担保。

? 针对上述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的14,200万元担保,环境科技公司少数股东青岛澳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05%)、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6%)、青岛澳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5%)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84%)以其持有的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9.53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3%;同时,环境科技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6日,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执行情况暨 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7.30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等。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2024-013)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22)。

为保证环境科技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2024年10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环境科技公司在该行的融资授信事宜提供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了 14,200万元的担保;针对该等担保,环境科技公司少数股东青岛澳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05%)、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06%)、青岛澳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5%)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4%)已以其持有的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EX9KR8N。

(三)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王台镇朱郭路1887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英峰。

(五)注册资本:11,000万元。

(六)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7日。

(七)主营业务:空调、洗衣机、干衣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37,431,941.31869,404,007.46
净利润688,129.6812,648,855.87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03,331,606.12384,040,738.54
负债总额312,264,092.20293,661,354.30
净资产91,067,513.9290,379,384.24
环境科技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情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0%,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青岛澳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05%、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6%、青岛澳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5%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二)保证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金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环境科技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公司空洗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有效监控和管理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且本次担保金额较小,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环境科技公司主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且其他少数股东均为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质业务,保额度,其他少数股东均已以其持有的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9.53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8%。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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