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 11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5: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4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号 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第 1.00、2.02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 3.00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 5.00、6.00、7.00均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选举 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13日 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递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递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件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号 1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驰 电 话:020-8201814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号 1楼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396 2、 投票简称:宏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宏景科技股份附件二: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宏景科技股份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 3、提案 5.00至提案 7.00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股东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内容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 2024年 11月 13日下午 17:00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信函、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号 1楼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66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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