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30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金隅大厦 B座 16层 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 2024年 10月 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艾久超先生、刘力一先生现场参会,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黄进先生、刘俊勇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 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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