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688458):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67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人董事长程宝洪先生(Mr. CHENG BAOHONG)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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