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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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9:05: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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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国安达: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
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64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洪伟艺先生的通知,获悉洪伟艺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股)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洪伟艺 | 是 | 7,000,000 | 11.41 | 3.82 | 否 | 否 | 2024-10-29 | 9999-01-01 | 厦门国际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 | 为其持股
100%的公
司厦门市
中安九一
九投资有
限公司融
资提供质
押担保 |
合计 | - | 7,000,000 | 11.41 | 3.82 | - | - | - |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 | 持股数
量(股) | 持股
比例
(%) | 本次质
押前质
押股份
数量
(股) | 本次质
押后质
押股份
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
结、标记数
量(股) | 占已质押
股份比例
(%) |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
洪伟艺 | 61,337,
780 | 33.49 | 18,248,
000 | 25,248,
000 | 41.16 | 13.79 | 0 | 0 | 0 | 0 |
厦门市
中安九
一九投
资有限
公司 | 14,000,
000 | 7.65 | 1,680,0
00 | 1,680,0
00 | 12.00 | 0.92 | 0 | 0 | 0 | 0 |
合计 | 75,337,
780 | 41.14 | 19,928,
000 | 26,928,
000 | 35.74 | 14.70 | 0 | 0 | 0 | 0 |
注:1、公司于 2024年 5月 27日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工作,其中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故本表中上述股东持股数量等均同比例发生变化;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说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故本表中上述股东所持高管锁定股不列示为限售情况; 3、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持有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