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9:20:58 中财网
原标题:太湖远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7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10月 24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郑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人。

监事陈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监事会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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