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金枫酒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9:45:43 中财网
原标题:金枫酒业:金枫酒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4-02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2024年10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金枫酒业关于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与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明悦全胜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悦全胜酒业)开展深度合作,将高端黄酒系列——石库门品牌引入明悦全胜酒业成熟的网络分销渠道和现代电子商务平台,以长三角区域为核心,逐步拓展全国高端市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集团内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司酒业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据此,本次决定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本次追 加金额原交易 预计总 金额2024年年初至 董事会决议日 实际发生金额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追加后 预计交 易金额关联交易 内容
销售产品上海明悦全胜酒 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087.201500黄酒销售
合计-1500087.201500-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董事吴杰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金枫酒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外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连续为公司服务超过 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依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89.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9.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89.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9.88万(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七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增补邓含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核了该事项,并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增补的董事候选人邓含女士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邓含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5楼。会议共审议4项议案。(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有关人员简历
邓含,女,1975年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主管,上海拓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上海蒙牛乳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第一食品连锁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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