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8313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4-066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10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王光强、魏文筠、程世红因其他事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王啸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赵晓光代为表决意见和签署相关文件。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已编制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为 3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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