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6880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7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年 10月 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20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截至 9月 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季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季勐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津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工程院的最新规定,院士一律不准在企业等机构兼职,余刚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何成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构成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津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年 11月 15日,以现场参加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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