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68807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戴岚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涛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龚曼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