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 超过 1%暨权益变动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兴橙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橙昇橙 1期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兴橙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橙昇橙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州兴橙”)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兴橙持有公司股份6,539,212股,持股比例为5.1721%,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 2024年 8月 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兴橙计划于 2024年 8月 29日至 2024年 11月 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894,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26,431,804股的 1.498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减持”)。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兴橙出具的《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 2024年 10月 8日至 2024年 10月 28日,广州兴橙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40,434股,减持比例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股的 1%。 同时,结合前期披露的减持情况,自 2022年 6月 23日至 2024年 10月 28日期间,广州兴橙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264,734股,以及鉴于公司总股本变动等原因,广州兴橙所持公司股份累计权益变动达到5.0000%(全文简称“本次权益变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日,广州兴橙股份减持情况已披露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中。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 2月 9日,公司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利”)与广州兴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计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苏州天利持有的公司股份 12,803,946股转让给广州兴橙,前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 2021年3月 18日办理完毕。前述转让后,广州兴橙持有公司股份 12,803,946股,持股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25,872,867股的 10.1721%。 自 2022年 6月 23日至 2024年 10月 28日期间,股东广州兴橙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264,734股,以及鉴于公司总股本变动等原因,广州兴橙所持公司股份累计权益变动达 5.0000%,广州兴橙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4 此处计算依据为变动时公司总股本124,328,107股。 5 此处计算依据为变动时公司总股本126,431,804股。 6 公司当时总股本为125,872,867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广州兴橙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广州兴橙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股东广州兴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广州兴橙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广州兴橙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兴橙出具的《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2、广州兴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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