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601811):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20:51:01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4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董事刘龙章先生及董事戴卫东先生因其他事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柯继铭先生及董事谭鏖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已于2024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新华文轩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上市地最新监管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该议案已于2024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新华文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上市地最新监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新华文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上市地最新监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新华文轩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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