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能电力(83704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亿能电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新股数 1,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212,815.58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9月 29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亚苏验(2022)35号《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间为 2024年 11月 28日至 2025年 11月 28日。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能电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亿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东北证券对亿能电力本次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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