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津投城开(600322):津投城开关于诉讼进展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22:10:55 中财网
原标题:津投城开:津投城开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074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
●涉案的金额:30,478,762.52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已经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天津功达兆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一为工程合同施工关系,原告经招投标方式承接被告一开发建设的津滨汉(挂)2017-1号住宅项目,双方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3年 7月 31日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求一为判令第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未付工程款人民币 28,915,025.66元,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二为判令被告支付 2021年 5月 2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023年 8月 8日,被告收到传票,8月 31日开庭审理。2024年 1月 2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下发一审判决书,我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 4月 24日三中院撤销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上述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9月 3日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稿)》。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24)津0116民初 127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天津功达兆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美岸英郡以房抵款及工程款支付协议》中关于以房抵款的内容部分;
二、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天津功达兆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28,915,025.66 元及利息(自 2021年 5月 24日至 2023年 4月 5日,按结算金额的 90%中的未付部分 9841093.9为基数计算,自 2023年 4月 6日至 2023年 7月 30日,按结算金额的 97%工程款中未付部分 23192846.13 元为基数计算,2023年 7月 3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结算金额的 100%中的未付部分 28,915,025.66元为基数计算,标准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原告(反诉被告)天津功达兆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 28,915,025.66 元范围内对其施工的津滨汉(挂)2017-1 号地住宅项目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94,194 元,由原告天津功达兆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9,964 元,由被告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184,230 元(被告负担的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用 49,989 元,由反诉原告自行负担。鉴定费用 75,000 元,由原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津投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已经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