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60030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22:10:59 中财网
原标题:恒顺醋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恒顺醋业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加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 10月 25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4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度原 预计关联交 易金额2024年 1-9月 与关联人累计 已发生的关联 交易金额(不 含税)本次拟增 加的预计 金额本次增加后 2024年度关 联交易预计金 额
向关联 人购买 原材料、 接受劳 务江苏恒顺包装 有限公司4,000.002,244.471,000.005,000.00
 镇江恒顺米业 有限责任公司1,800.001,607.81-1,800.00
 江苏恒达时代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原名江 苏恒达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4,500.002,871.92500.005,000.00
 镇江恒华彩印 包装有限责任 公司1,200.00688.75-1,200.00
合计11,500.007,412.951,500.0013,000.00 
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公司对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 计交易金额2024年 1-9月与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不 含税)本次预计金额 与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购买原材 料、接受劳 务江苏恒顺包装有限 公司6,000.002,244.47市场化采购
 江苏恒达时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6,000.002,871.92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 有限责任公司1,800.00688.75 
合计13,800.005,805.14- 
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 8月 22日
注册资本:5,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殷军
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东路 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2023年 12月 31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12,912.3112,515.96
项目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2023年 12月 31日(已经审计)
负债总额6,177.865,686.08
净资产6,734.456,829.88
资产负债率47.84%45.43%
项目2024年 1-6月(未经审计)2023年 1-12月(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6,222.0010,859.26
净利润-95.43-966.16
2、江苏恒达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 8月 31日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
注册地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 68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五金制品的加工、销售;塑料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互联网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
项目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2023年 12月 31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8,766.829,048.26
负债总额5,591.485,678.72
净资产3,175.353,369.53
资产负债率63.78%62.76%
项目2024年 1-6月(未经审计)2023年 1-12月(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2,936.087,508.02
净利润-194.19150.53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为江苏恒达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835175)公开披露数据;上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出现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形成。

3、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 12月 9日
注册资本:2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刁永华
住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园路 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印刷品、礼品、横(条)幅、展牌、样本画册、展场布置广告;代理国内同类广告及影视、播、报纸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纸包装物品、纸箱的制造;印刷器材及零配件、纸张的销售、数码照相扩印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2023年 12月 31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42,385.3043,049.41
负债总额36,727.1635,125.53
项目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2023年 12月 31日(已经审计)
净资产5,658.137,923.88
资产负债率86.65%81.59%
项目2024年 1-6月(未经审计)2023年 1-12月(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2,435.675,860.98
净利润-2,265.74-4,731.03
注:上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出现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形成。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恒达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 公司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以上关联方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以上关联方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恒顺醋业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人对恒顺醋业本次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心福 吴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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