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688488):艾迪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22:15:37 中财网
原标题: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 10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 100%;反对票 0票,占董事总数 0%;弃权票 0票,占董事总数 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迪药业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 100%;反对票 0票,占董事总数 0%;弃权票 0票,占董事总数 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因此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 100%;反对票 0票,占董事总数 0%;弃权票 0票,占董事总数 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新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 100%;反对票 0票,占董事总数 0%;弃权票 0票,占董事总数 0%。

本议案中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的相关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迪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安排,公司拟择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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