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4-04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30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持续性关联(连)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就本次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2.1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展《政府包机服务框架协议》及申请 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房地产租赁框架协议》及申请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表决结果:通过。 2.3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提供服务框架协议》及申请 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表决结果:通过。 2.4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续展《传媒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申请 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王明珠先生、李树兴先生逐项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展新一期《政府包机服务框架协议》、续签新一期《房地产租赁框架协议》《相互提供服务框架协议》,与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续展新一期《传媒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并同意申请相关交易 2025-2027年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公司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连)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王明珠先生、李树兴先生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续展新一期《国航股份与国货航之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及 2025-2027年各年度交易上限。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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