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2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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